北京“摔死女童”案已尘埃落定,韩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事后看到网上相关的深入报道,由此引发进一步的思考。
韩磊的童年时代实际是生活在一个近似于单亲的家庭,为什么这样说?因为在他还未出生的时候,其父亲就响应国家号召去支援三线建设了,一去就是十几年。他是在母亲抚养下长大的。在那个年代,居民小区类似这样的家庭为数不少。后期,不少下乡的知青,或因忙于工作、或碍于生存环境,婚后也将年幼的儿女寄放在父母身边,自己则远赴他乡。这对一个幼小生命的成长,不可能不留下缺憾。对此自己就深有感触,那年我们从哈尔滨回到离别27年的上海,年幼的儿子就曾说:“你们把我一个人留在上海,自己却去了哈尔滨,……。”心中那份抱怨,显而易见,迄今令我难忘。我这么说,并不是为韩磊叫屈,而是感觉,未成年时期是人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,需要给以正确的引导。恰在这个时期,韩磊曾两次被拘留,并进过工读学校。20刚出头更因盗窃汽车而被判无期徒刑,(实际拘押17年)。他走到今天这一步,自然有其自身的主观上的原因,同时不能否认,也有来自家庭的、社会的客观影响。一样处于那种环境,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走上犯罪的道路,应该是最有力的证明。由此也联想到如今社会上存在的那么多的“留守儿童”,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,显然应该引起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注,因为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,只有他们非常优秀,我们振兴中华的事业才是可持续的。
细究韩磊事件的起因,只是一桩为停车而发生的纠纷,一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遭遇到的事情,假如当事人都能稍加克制,互相谦让,或许事情就会是另外一种结果。反过来,假如人人都像当事者那样,毫不谦让,甚至恶语相向,类似这样“摔死女童”的恶性事件,岂不天天都要发生?必须强调与事双方都保持克制,因为人是具有心理活动能力、具有丰富情感变化的生物,来自外界信息的刺激必然会引起情绪的激烈波动,单方面保持克制,另一方仍喋喋不休,事态恐难平息。近期,在网络上就有这样一条消息,说在某市有位年过八旬的老人,乘公交时因遭遇不快,于是对司机破口大骂。那位司机一再婉言相劝却毫无成效,最后自己竟被气得昏厥过去,一位有涵养的司机尚能被气得昏厥,何况两个情绪激动,互不相让,斗志正勇的年轻人?人常爱说,遇事退一步海阔天空,真遇到具体事为什么又那样糊涂呢?莫非只是说给别人听的,只是希望别人退一步?但愿不是。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,两个大人大动干戈。可伶那个尚不懂事的孩子,却成了无谓的牺牲品。难道大家还不应该由此记取教训吗?
中华民族是个礼仪之邦,但每个人的文明与涵养却不是与生俱来的,需要在平时慢慢培养积累。韩磊案已经过去,对公众言,不应该只满足于案子的了结,还应该想到,今后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发生,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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